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覃益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4********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25民初2212号 |
案号 |
(2020)桂0125执9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林忠、莫文香承认欠原告梁喜红借款本金1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30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2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并自愿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偿清;二、被告覃益强、卢丹妮对被告马林忠、莫文香所欠原告梁喜红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梁喜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250元、保全费5000元、诉责保险费3300元,合计16550元,由被告马林忠、莫文香、覃益强、卢丹妮负担,并自愿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