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1********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271民初4544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7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龚建军、蔺翠萍共同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贷款本金99979.77元及利息8427.65元(截止2019年10月8日),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 剩余本息于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结清,若有任何一期逾期未付,则原告有权就剩余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贾俊林、朱田芳、刘学强、张菊霞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被告贾俊林、朱田芳、刘学强、张菊霞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对自行承担部分向债务人追偿。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359元,减半收取1179.5元,由龚建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6-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