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1********0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02民初1307号 |
案号 |
(2021)鲁0902执1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薛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25390、58元;二、被告薛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3106、75元;三、被告薛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以25390、58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7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