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匡忠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3********2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2323 民初 3332 号 |
案号 |
(2021)黔2323执1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匡忠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 匡奇伦借款本金 50,000 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6 年 11 月 18 日 起按照年利率 15.4%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