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东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4********8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27民初4711号 |
案号 |
(2021)豫1627执7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被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299139.96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9458.77元(截止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利息罚息计算到结清另行计算)受理费2965元,保全费20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