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11********30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302刑初490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14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曾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曾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曾琴违法所得人民币2730元,待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