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海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31********45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桂1321民初368号
案号
(2020)桂1321执恢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忻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卢海萍尚欠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24400元,定于从2017年5月起至2021年7月止每月支付1000元,从2021年8月起每月支付1500元,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666元,减半收取2333元,由被执行人卢海萍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忻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1-14
发布时间
2020-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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