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栾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22********2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02民初10193号 |
案号 |
(2021)鲁0602执28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烟台那片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原告芝罘区孙夫荣冷鲜肉店货款7356元;二、如未按约定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94元、财产保全费50元,共计144元由被告全部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