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仲秋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3********6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83民初4024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1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超超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909.32元,支付2020年3月26日之前的借款利息5343.32元,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贷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仲秋月对上述借款本息、罚息、复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山东省邹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378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