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艾酷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1民初4982号 |
案号 |
(2021)粤0111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武朝晖偿还原告陈浩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00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9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90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10月1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10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10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武朝晖向原告陈浩支付律师费150000元;三、被告广州市艾酷鞋业有限公司就上述判决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武朝晖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海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3753459975P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五眼桥涌尾坊80号之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