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112********0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2民初5838号 |
案号 |
(2021)粤0112执69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粤0112民初58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告陆志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丽雯返还转让款60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以600000元为本金,自2014年12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