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8********13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528刑初432号 |
案号 |
(2021)豫1528执1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息县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喻刚犯盗窃罪,处罚金7000元(已缴纳2000元)。二、吴超犯盗窃罪,处罚金6000元(已缴纳2000元)。三、依法向被告人喻刚、吴超追缴赃款16800元,发还被害人杨勇4100元、陈杨12700元;向被告人喻刚追缴赃款1800元,发还被害人于华军1000元、郭正刚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