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红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3********6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82民初5549号 |
案号 |
(2021)豫0482执9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判决被申请人潘学南、师亚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被申请人王红星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以及上述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