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向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82********33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05民初17243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58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高向辉支付申请人代偿款32882.44元,及违约金6576.49元,共计39458.93元;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至今共计2844.99(以39458.93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9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实际应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3.申请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93元,共计42696.92元;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