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1********71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25民初2049号
案号
(2021)豫0225执13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考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帅自愿偿还原告潘爱玲借款共计90000元; 二、被告郭帅自愿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潘爱玲借款15000元;三、被告郭帅自愿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潘爱玲借款30000元;四、被告郭帅自愿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潘爱玲借款45000元; 五、如被告郭帅不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潘爱玲有权就剩余所有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六、原告潘爱玲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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