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2********2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83民初7367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路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张勇运费15000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元,由被告路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