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路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82********2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83民初7367号
案号
(2021)鲁0883执9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路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张勇运费15000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元,由被告路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