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米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3********8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 2323 民初 1083 号 |
案号 |
(2021)黔2323执1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米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肖明跳借款本金 24000 元。案件受理费 424 元,减半收取 212 元,由被告米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