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秀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6********3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5民初158号 |
案号 |
(2021)甘0725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秀玲偿付原告杨茂劳务费5000元、马利劳务费8000元,限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62.5元,由被告张秀玲负担。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