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启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6********7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222民初504号 |
案号 |
(2021)甘1222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仁杰、殷浩、汪启明、汪欣岳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陶四林、顾润桃70513.6元;二、被告何仁杰、殷浩、汪启明、汪欣岳对原告陶四林、顾润桃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发出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逃避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