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临沂市金利铝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8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329民初3380号 |
案号 |
(2019)鲁1329执33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2017)鲁1329民初3380号判决书,被告临沂市金利铝制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99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被告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商贸有限公司,何文江、何宗江、崔玉秀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临沂市金利铝制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19-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1329执3353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99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文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埠办事处干沟渊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