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瀚海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4********5X8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03民初2481号 |
案号 |
(2021)豫0403执7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通过结算确认截至2020年10月28日被告平顶山市瀚海置业有限公司应付原告平顶山市德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27350.57元。二、被告平顶山市瀚海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平顶山市德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592350.57元;2025年12月1日前支付剩余工程款35000元,该部分款项是本案工程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原告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责任。三、若被告平顶山市瀚海置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期限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原告平顶山市德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在本案所涉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有权向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被告还应当向原告支付其拖欠的工程款利息,计算方法为:以应付未付工程款数额为基数,自2020年6月2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四、原、被告双方承认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五、案件受理费12288元,减半收取6144元,由原告平顶山市德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艳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MA3X5H5X8C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中段长途汽车站对面川海大厦13楼13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