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1424民初873号 |
案号 |
(2017)桂1424执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永坚偿还原告赵家贤借款本金300 000元; 二、被告黄永坚支付原告赵家贤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期间的逾期利息18 000元,从2016年11月18日起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三、被告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权就代为清偿的部分向被告黄永坚追偿。案件受理费6169元,减半收取计3084.5元,由被告黄永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4-05 |
发布时间 |
2017-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永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6976209388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科园西二路12号万保大厦5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