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07民初1213号 |
案号 |
(2019)桂0107执16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原告林锦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6年7月29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被告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林锦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85400元;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对被告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林锦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8343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发布时间 |
2019-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桂0107执168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永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6976209388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科园西二路12号万保大厦5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