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年路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2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22民初683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27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年路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中建锦伦置业有限公司购房款360 15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2月6日,以370 15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自2021年2月7日起至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之日止,以360 15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二、被告冯梅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中建锦伦置业有限公司购房款2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20年10月12日起至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对被告冯梅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80元(3684元+2296元),被告年路顺负担3684元;被告冯梅笑负担2213元,原告河南中建锦伦置业有限公司负担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