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6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733民初152号
案号
(2018)赣0733执15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会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欠原告邹卫红工程款106787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起算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该款打入会昌县人民法院标的款账户,户名:会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会昌农商银行营业部;账户:146319280000087402)。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410元,由被告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会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11-06
发布时间
2018-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奕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3556029562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麻州镇九州村台商创业基地东区南侧4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