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33民初609号 |
案号 |
(2018)赣0733执1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汪振润工程款96474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212元,由被告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时间 |
2018-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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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奕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3556029562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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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麻州镇九州村台商创业基地东区南侧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