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6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733民初218号
案号
(2018)赣0733执15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会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周宗胜工程款437826元并承担违约金38891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上述款项(该款付至会昌县人民法院标的款账户,户名:会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会昌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4631928000008740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450元,由被告会昌县奥普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会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11-06
发布时间
2018-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奕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3556029562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麻州镇九州村台商创业基地东区南侧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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