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市华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30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123民初951号
案号
(2019)皖0123执7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合肥市华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肥西县紫蓬镇人民政府借款2280000元及利息11323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此后利息以借款本金228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始,计算至被告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后收取案件受理费16973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2-22
发布时间
2019-06-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光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2MY4AHXN
登记机关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工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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