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云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7********2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922民初2603号
案号
(2021)桂0922执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陆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蓝云杰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100000元给原告石伟宝,余下的借款本金100000元和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给原告石伟宝(利息计算方法:从2019年1月19日起,以实际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计至还清借款本金200000元之日止)。二、本案依法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690元、保全费18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蓝云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陆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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