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蓝云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7********2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922民初2603号 |
案号 |
(2021)桂0922执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陆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蓝云杰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100000元给原告石伟宝,余下的借款本金100000元和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给原告石伟宝(利息计算方法:从2019年1月19日起,以实际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计至还清借款本金200000元之日止)。二、本案依法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690元、保全费18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蓝云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陆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