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一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623********36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204民初3414号
案号
(2021)粤1204执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040201601323】。被告谭一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26614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欠款126614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还清货款之日止,以欠款126614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高要区蛟塘镇顺大饲料店。案件受理费1482元(原告高要区蛟塘镇顺大饲料店已预交),由被告谭一帆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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