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一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23********36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204民初3414号 |
案号 |
(2021)粤1204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040201601323】。被告谭一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26614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欠款126614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还清货款之日止,以欠款126614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高要区蛟塘镇顺大饲料店。案件受理费1482元(原告高要区蛟塘镇顺大饲料店已预交),由被告谭一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