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章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21********1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622刑初327号 |
案号 |
(2021)豫0622执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郑章文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二、禁止被告人郑章文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废品收购相关的活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