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成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2********1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981民初4417号 |
案号 |
(2021)闽0981执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黄成国、陈英凤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信用卡借款本金128224.48元、费息46853.9元,并支付自2016年7月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计至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