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022********2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11民初3920号 |
案号 |
(2020)辽0111执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程启家、汪丹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赵千明、郑素娟借款本金200000元,剩余本金23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程启家、汪丹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赵千明、郑素娟借款本金430000元的利息(利息以本金43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1分计算,从2018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本金23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1分计算,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