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雁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28********05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981民初325号 |
案号 |
(2021)内0981执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镇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胡雁鹏归还原告卢林借款70000元。被告胡雁鹏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按约定时间分八次履行。(具体履行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2021年1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2021年4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2021年7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2021年10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2022年1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2022年4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2022年10月20日前归还原告卢林借款8750元)。被告胡雁鹏如出现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的情况,原告卢林可直接申请一次性执元全部借款未还剩余款项。双方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970元,减半收取 985元,由被告胡雁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镇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