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4********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6民初1952号
案号
(2021)豫1526执8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一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樊波欠原告祝学锋借款317500元及利息(其中250000元按照月利率1.5%从2016年9月18日起开始计算),被告樊波保证于2020年1月14日前偿还借款67500元,于2021年2月11日前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应付利息,于2022年2月1日前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应付利息,于2023年1月21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50000元及应付利息。被告樊波任何一期逾期还款,原告可以就全部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原告祝学锋自愿放弃被告唐连生承担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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