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慕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281********23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05刑初512号
案号
(2021)鲁0105执4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杨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慕宜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慕静、被告人杨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寿雨经济损失医疗费195 024.69元、误工费23 550元、护理费30 85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500元、营养费3000元、残疾赔偿金78 225.6元、交通费2000元、鉴定费2200元,以上共计341354.6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人杨婷及共同作案人已赔偿被害人的23万元在上述赔偿款项中予以抵扣。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