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育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5********7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924刑初20号 |
案号 |
(2021)闽0924执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吴育森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缴清,上缴国库)二、被告人陈应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21 年 8月 8 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缴清,上缴国库。)三、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2000 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由寿宁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四、扣押在案的涉案手机,予以没收(由寿宁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