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4********2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 0523 民初 1003 号 |
案号 |
(2021)黔0523执恢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罗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万大怀借款本金人民币 30000.00 元及利息 22800.00 元,并以本金为基础按月利率 2%支付从 2017 年 7 月 2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万大怀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