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创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9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05民初1523号 |
案号 |
(2021)苏0105执1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7被告山东创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殷元琪支付250万元投资款及利息(以25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5%,自2018年9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800元,由被告山东创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吾志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077959340J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9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12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