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谷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56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02刑初271号
案号
(2021)皖1302执30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吴学贵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3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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