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师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29********00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91民初877号
案号
(2021)冀0691执1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师蕾偿还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贷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6%自2019年4月22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罚息(本金罚息应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4%自2019年9月30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利息罚息为自2019年5月21日起,每月21日计算一次,每月利息罚息数额为每月拖欠的利息数额×0.04%×每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天数)并支付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94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有权对师帅所有的坐落于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市场街50号房产证号为“容城县房权证容城镇字第161325号”房产行使抵押权,并对该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中的全部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师二喜对本判决第一项中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驳回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388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师蕾、师帅、师二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12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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