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义祥泰器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4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0784民初4615号 |
案号 |
(2017)浙0784执50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永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浙江晨丰门业有限公司归还申请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由被执行人浙江晨丰门业有限公司归还申请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及律师代理费8500元;由被执行人武义祥泰器具有限公司、浙江金玛机床有限公司、姚薛忠、程晓芳、吴金明、潘美丽各自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的款项在最高本金金额2000万元范围内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及第三项判决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执行人姚薛康、应真各自对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的款项在最高本金金额4000万元范围内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及第三项判决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10-30 |
发布时间 |
2018-0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浙0784执5055号 |
立案日期 |
2017-10-30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00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金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23743462484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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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武义县白洋工业区(牛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