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向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02********2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882民初3411号
案号
(2021)豫0882执5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沁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周向东偿还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市支行公务信用卡本金46427.58元以及截止2020年10月15日的利息4197.44元及违约金11490.85元,合计62115.87元。(从2020年10月16日开始,利息按照年利率18.25%计算,违约金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676元,由被执行人周向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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