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广通家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青民初字第72号 |
案号 |
(2021)鲁0781执恢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广通家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吴洪印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自2014年1月23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诉讼保全费2970元,共计11770元,由被告山东广通家纺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雁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17774076941 |
登记机关 |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潍坊青州市益王府北路1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