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5********06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724民初3927号 |
案号 |
(2021)甘0724执恢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程军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玉琴借款本金100000元,big自2016年7月11日按照本金100000元,年利率24%承担利息;被告谢继平、李吉华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