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昌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423********1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423民初3251号 |
案号 |
(2021)甘0423执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锡亮偿还原告卢林春借款本金3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被告卢昌军、颜维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王锡亮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