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林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4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302民初5019号
案号
(2021)闽0302执12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共同确认许林华尚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理赔款159180.53元及利息13783.31元,该款分二年偿还。许林华保证自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4月每月30日(2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0年5月30日前偿还18240.96元、2020年6月起至10月止每月30日前偿还5000元、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18240.96元、自2020年12月起至2021年4月每月30日(2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5月30日前偿还18240.96元、2021年6月起至10月止每月3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18240.96元,共计172963.84元,上述款项汇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的账户(账号为:12010122000761874,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二、若许林华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未付款视为全部到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可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许林华支付自逾期之日起以未支付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172元,减半收取为2086元,由许林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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