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东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0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7民初2532号
案号
(2021)闽0627执7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蔡东升尚欠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49994.8元及从2019年3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意蔡东升于2019年10月起至2021年3月止的每月21日前各支付当月应当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按双方订立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并于2020年3月21日前归还本金10000元,于 2021年3月21日前还清本金39994.8元; 二、若蔡东升未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按尚欠的本金49994.8元及从2019年3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的利息、违约金(扣除已还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1150元,减半收取575元,由蔡东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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