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申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7********06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0327民初7437号
案号
(2016)浙0327执73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喜狮多文具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17651000元及利息;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对拍卖、变卖在喜狮多文具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苍南县金乡镇湖里村湖兴北路(所有权证号:00229335)的房产所得价款以最高额1143万元为限优先受偿;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对拍卖、变卖在缪申宇、陈彬所有的坐落于苍南县金乡镇金花苑2幢116室、2幢120室、2幢119室、2幢113室、2幢118室、2幢115室、2幢114室、2幢117室的房产所得价款分别以最高额45万元、51万元、51万元、51万元、51万元、51万元、51万元、45万元为限优先受偿;4、缪申宇、陈彬、浙江宏鑫烫金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最高额1125万元为限的连带偿还责任;5、共同负担本案诉讼费63853元,申请执行费8505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6-11-21
发布时间
2017-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6)浙0327执7371号
立案日期
2016-11-21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76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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