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明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7********1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627刑初84号 |
案号 |
(2021)闽0627执10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刘明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应折抵刑期四日,刑期自202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